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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字〔200922

         

               



                山东大学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把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向深入,现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信息公开是代表和维护最广大人民利益、办人民满意教育、全心全意依靠师生员工办好大学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实践以人为本理念,构建和谐校园,推进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规范办事程序,增强决策透明度的重要途径;是调动师生员工积极性,密切干群关系,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手段;是推进我校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发挥学校信息对社会服务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对学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方式。
  一个时期以来,我校实施信息公开取得了显著成效。学校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山东大学关于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意见》(山大字〔20021)和《山东大学各教学院(部)校务公开实施办法》等文件,编制了各单位部门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我校曾作为高校唯一代表在全国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上做过典型发言。这些成果得到了师生、社会和上级的认可。
  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工作的深入,也暴露出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不尽规范、没有建立统一的信息公开目录和规范的办事指南,依申请公开制度没有实行,信息公开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学习贯彻国家《信息公开条例》和教育部有关实施办法,进一步统一思想,牢固树立
以人为本、依法办学、民主管理的理念,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全面、公正真实、有利监督、服务师生的原则,坚持内容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基本要求,立足单位实际,提高办事效率,改进工作作风,提供优质服务。
  二、明确公开内容,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扎实进行
  要将与师生员工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将学校层面的信息公开工作细化为学校综合事务、干部工作、人事师资管理、财务管理、招标和资产管理、教学科研、招生考试管理、学生工作等8个方面;学院层面的信息公开细化为学院制度、学科建设、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研究生工作、成教工作、人事工作、人才建设、财务管理、廉政建设、工会及离退休工作、学生管理工作、设备管理与条件建设和招生工作等14个方面。全校各单位要以此为参照,制定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建立明确的内容体系,使信息公开更详细、更具体、更透明、更真实、更严谨。
  三、加强制度建设,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
  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以文件形式规范和约束信息公开行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制度。学校公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种,各单位应在信息发生时即明确信息的公开属性、公开范围和公开形式,为实施信息公开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常规信息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授权各单位发布,对不能确定密级的信息报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经机要保密科审查后发布;三是建立健全考核评估制度。制定信息公开评估细则,采用单位自评和互评相结合的方式,注重信息公开工作的实绩考核;四是建立健全社会评议制度。通过意见箱、反馈卡、接待日、热线电话、举报电话和师生座谈会等形式,拓展监督渠道,有效开展社会评议活动;五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要把信息公开纳入学校目标管理之中,定期组织教职工代表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估。监督部门要本着对学校、对师生员工负责的态度,深入了解师生员工的呼声和要求,对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有效监督,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和实效性;六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对搞虚假公开、欺上瞒下、侵犯师生员工民主权利的,要公开曝光,坚决纠正。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工作程序,促使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要建立一套公开透明、便于操作、便于监督的工作程序。经常性工作中需要定期公开的信息,信息公开办公室授权信息拥有单位直接审核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程序参照《山东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执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信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及领导小组认定不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
  其他学校信息公开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提出项目。信息拥有单位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核实,提出公开建议,报送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2.审定内容。对拟公开信息,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通过机要保密科审核信息内容,确定公开形式;
  3.实施公开。信息拥有单位和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通过适当措施公开信息;
  4.反馈情况。监督部门及时了解收集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并将其反馈给有关部门;
  5.资料存档。信息公开过程中形成的资料要整理归档,作为有关方面考核的依据。
  五、打造公开平台,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载体形式
  充分发挥校、院两级教代会、学代会、研代会在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切实把教代会作为信息公开的基本载体,定期召开学代会、研代会,积极引导大学生依法、有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将校务委员会、学生工作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工会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房管委员会等各类委员会以及各级党群团学组织作为通报相关信息的重要形式;利用好信息公开栏、报纸、公告、信息简报、电视广播等常规载体;继续开好校情发布会,将其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有益补充;加强网络建设,将校园网络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载体和形式,建设好本单位的信息公开网站;继续深入落实校务质询会议制度,加强学校与师生的沟通、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
  根据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确定适当的公开形式,该向社会公开的要向社会公开。学校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按教代会、学代会、研代会召开的时间、范围、程序进行公开;属于日常规范性的事项要定期公开;属于阶段性或临时性的工作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要按程序,选择有效形式及时公开,让教职工参与和知晓。
  六、统筹协调,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要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分工和责任,相互协调配合,推动工作落实;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由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党委、学校办公室组织协调,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机关党委和校工会负责监督,有关单位积极配合。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担任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指定办公室主任(或其他专人)作为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组织实施工作;要从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制定出具体、周密、可操作的实施办法和管理制度,对于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标准、时间以及监督等方面,都要做出规范。
  学校把信息公开列入年度考核目标之中,结合对班子的年度考核,进行信息公开单项评议,对信息公开成绩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利、效果不好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并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山东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山东大学
                     二
○○九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
山东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徐显明
  副组长:王琪珑 方宏建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传峰 王 钧 王剑敏 王君松 尹作升
 
     芦延华 周 洁 侯俊平 胡敬田 曹宪忠
     韩明涛 戴智章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学校办公室,周洁兼任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