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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办法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10-29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师生医务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就我校有效做好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发现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应急处置工作流程

应急报告:有关人员(包括本人)接到属地政府部门或卫健等部门通知,发现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时,立即报告校医院院长或学校总值班室或本校园安全工作专班;完成以上报告后需按常规报告程序上报所属单位负责人和本校区传染病防控管理员(其他校区参照此程序落实三线报告,并公布被报告人联系电话)。

常规报告:按照《山东大学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第二版)》的报告流程,逐级报告,形成闭环管理。

(一)报告与处置

1.校医院院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组长和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通知校区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赶赴现场。

2.专班组长视情况下达启动应急处置指令,并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综合协调组通知相关工作组到达指定位置待命。

3.专班各工作组负责对接属地对口部门,并协调进驻现场开展工作指导。

校医院(卫健中心)对接属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

公安处对接属地公安部门;

后勤保障部对接属地街道办事处;

党委、校长办公室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

(二)楼宇封闭、校门管控

1.公安处、后勤保障部、宿管中心等部门协同,对相关楼宇进行封闭管理。

2.公安处立即对疫情发生所在城市的所有校园校门实施封闭管控,确保校外人员不进校、校内人员不出校。

3.依据属地有关部门会同学校的研判结果,确定解除封闭管理时间。

(三)流行病学调查

   校区应急处置工作小组配合属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确定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接触者范围(密切接触者);确定密切接触者的接触范围(次密切接触者);协同相关二级单位确定密接和次密接名单,制作花名册、绘制分布图;会同相关部门摸清上述人员近期行动轨迹涉及场所(以下简称“所及场所”),确定有疑似接触史的重点人员。

(四)人员转运

后勤保障组、医护工作组在校区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指导下,配合属地做好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医疗诊断与救治转运工作,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中隔离医学观察转运工作,重点人员的集中健康管理转运工作。

(五)聚集活动的限制

综合协调组会同校内有关部门,在属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指导下采取校区聚集性活动限制,包括停止线下教学、暂停集体活动、取消餐厅堂食等措施。

(六)全面消杀与终末消毒

后勤保障组在校区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指导下开展全面消杀工作,对于“上述人员”长期所处的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可请第三方机构)。

(七)集中健康管理

1.综合协调组协同防疫专班各工作组、校区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相关二级单位,排查确定与次密切接触者有疑似接触史的人员,并作为重点人员采取集中健康管理。

2.重点人员视情况采取居家健康管理或到学校集中隔离场所集中健康管理,具体措施为集中健康监测7天(该时间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而定)加3次核酸检测。

(八)集中健康管理期间服务保障

校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做好相关人员集中健康管理期间的服务保障等工作,建立分析、汇总、研判和报告制度。及时处置集中健康管理期间出现的问题。

后勤保障组:负责餐饮(供水)服务保障、运输、消毒、环境卫生垃圾清运。

学生工作组、教师工作组: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做好教学科研工作安排;心理咨询、健康教育与引导,落实“家校协同”。

医护工作组:负责健康追踪管理与健康保障,进一步做好密接、次密接的排查工作,开展疫苗接种和核酸及抗体检测,校内医疗废弃物处置,以及可能需要的医疗资助与救助工作,相关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后的进一步健康监测指导、核酸检测及延伸健康监测等。

各二级单位:负责集中健康监测人员的日常管理和防疫措施的落实,统计汇总基本信息、健康监测等情况,及时了解诉求与生活需求,会同学工部、研工部、教工部等部门,成立临时支部、班级等组织,做好相关人员集中健康管理期间内部管理、服务与帮助等工作。

(九)隔离救治与善后工作

学校各二级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做好救治、隔离及其他善后工作。

(十)校区联动

1.为统筹做好学校一校三地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当某个校区出现需要应急处置的情况时,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综合协调组及时通报其他校区,立即停止校区间的人员与物资流动,对于已经发生流动的人或物,按要求进行排查和检测。

2.各校区要采取校门封闭管理或收紧管理,相关单位及时做好本校区人员与“上述人员”关联情况排查,待排查结束后方可解除相应管控措施。

二、校内发现疑似情况的应急处置

在落实学校常态化防控措施时,主动或被动发现疑似情况的,立即报告校医院院长及所属单位负责人。校医院院长立即通知校区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赶赴现场,落实各项处置措施。

(一)流行病学调查与初步诊疗研判

1.校区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会同临床医生、公卫医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症状体征排查、实验室和胸部CT检查,并尽快完成核酸检测。

2.在等待核酸结果时,开展进一步流行病学调查,先确定疑似情况人员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及其所及的场所。待确诊后再进一步明确发布。

(二)排除是否疑似

1.如不能排除“疑似患者”的,联系120转运,追踪医疗救治诊疗结果,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要求其接触者保持静止状态,等候诊疗结果,并做好相应的保障服务工作。

2.如确诊,按上述“流行病学调查与初步诊疗研判”流程处置。

3.经医疗机构排除疑似情况,解除隔离和管控措施,该人员出院后再行转入校医院进行隔离健康管理,直至症状消失24小时后,恢复正常工作和学习。

三、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

学校一旦出现聚集性疫情,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省教育厅和属地政府(部门)指导下,统筹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威海校区、青岛校区、附属中学,结合校区工作实际,根据本办法制定《校区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办法》,确保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形成闭环管理。

 

附件:1.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工作组和相关单位职责

     2.校园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流程


附件1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工作组和相关单位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

1.立即启用应急隔离场所,组织集中健康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人员”)有序入住;

2.协同专班各工作组协调教育、卫健、疾控、医院、公安社区等部门(单位)现场指导

3.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应急处置结束的总结和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处置过程、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总结评估报告上报学校专班。

二、学生工作组、教师工作组

1.通知相关学院赶赴现场配合工作,组织开展相关人员信息登记,建立组织管理网络,开展心理疏导和安抚工作;

2.提醒做好个人防护、观察自身状况、保持通讯畅通、出现情况及时报告。

3.学工部、研工部、教工部负责做好以下工作:

对隔离的师生员工,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

加大其他师生的健康教育与引导,避免恐慌和焦虑;

如果发生的场所为学生宿舍,尽快形成学生宿舍管理、服务网络;

心理咨询中心一对一跟进,及时开展心理疏导与安抚工作;

加强与其家人的沟通交流,通报隔离进展情况,得到家人的理解和帮助;

并依据本“办法”制定学生宿舍集中健康管理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4.各培养单位负责做好以下工作:

做好“人员”的日常管理和防疫措施的落实,统计汇总基本信息、健康监测等情况,并要求“人员”保持社交距离、避免交叉,注意个人防护与个人卫生,加强室内通风和清洁消毒等;

及时了解“人员”诉求与生活需求;

会同学工部、研工部、教工部等部门,成立集中健康管理“人员”临时支部、班级等组织,做好集中健康管理期间内部管理、服务帮助等工作(建议一个建筑物有一个组织,每个楼层有一个小组),把学校、单位的关心与关爱及时传递进去;

会同心理咨询部门做好心理疏导;

加强与“人员”家人的联系,共同做好健康管理期间的人文关怀与生活照顾等工作;

5.校内其他重点单位,要依据本“办法”制定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并加强、加密演练规模和频次,确保应急处置及时、到位、规范、科学,落实“内防反弹”的工作基调。

三、后勤保障组

1.配合属地公安部门或社区居委会落实现场管控(封控),布设隔离线,形成隔离区,并维持现场秩序,人员只进不出(人员在未进行有效防护的情况下不得进入隔离区),等待进一步的流调和诊疗结果,确保其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不流向社会;完成对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的集中医学隔离、集中健康管理人员摸排后,方可解除校门管控;

2.后勤保障部完成以下工作:

对相关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做好封闭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进一步消毒方式或解封;

负责“人员”的餐饮(供水)服务保障;

指导并会同有关单位落实清洁消毒、终末消毒(终末消毒可请专业机构进行);

隔离场所周边环境卫生清理,满足车辆需求等;

如果食堂作为第一现场,对于封闭管理的食堂及餐饮服务工作要依据本“办法”制定食堂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4.公安处负责做好以下工作:

各类门口值守,确保校门及封闭场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封闭场所周围实施管控。

四、医护工作组

1.做好个别异常情况人员的就诊医疗机构转运工作,配合属地完成密集、次密接转运工作,追踪掌握异常情况人员及集中医学隔离人员的情况,配合属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进一步的流行病学调查;

2.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提醒其主动做好个人防护,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3.校医院负责做好以下工作:

做好“各类人员”的健康追踪管理(体温、症状体征)与健康保障,患者及密接、次密接随访与健康指导,及时掌握 “人员”的健康动态;

会同“人员”所在单位进一步做好密接、次密接的排查工作,避免出现疏漏;

开展疫苗接种和核酸及抗体检测,校内医疗废弃物处置,以及可能需要的医疗资助与救助工作;

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对接,畅通绿色通和必要的医疗救治服务

师生员工病愈或按期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规定完成居家健康监测与核酸检测后,返校时,要对其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并对其提供必要的康复期指导与心理疏导;

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解除后的进一步健康监测指导、核酸检测及延伸健康监测等。

五、物资采供组

1.负责防疫物资保障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设施设备需求,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资保障等;

2.加强与卫健、疾控、市场监管的联系,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及时得到资源支持和技术指导。



附件2

校园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流程